01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30萬元 經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30萬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為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0萬元。 02 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貸款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對應最高額度上浮20%。 03 開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 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支持繳存人購買和租賃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鄭政〔2024〕10號)和《鄭州住房公積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試行)》(鄭公積金〔2024〕28號),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為15%,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按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04 適時開通存量房組合貸款業務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聯合商業銀行適時開通存量房組合貸款業務。為防范貸款風險,存量房貸款和“商轉公貸款”將參照我市房屋歷史成交數據,實行房屋價格評估。存量房貸款期限可按照貸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50年,且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的原則確定。公積金中心將適時發布開展存量房組合貸款業務的有關通知,公布存量房組合貸款業務合作的商業銀行。 05 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實行以貸定繳 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人員試行以貸定繳。為方便靈活就業職工辦理貸款后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繳存職工可于貸后辦理繳存賬戶轉移、簽訂沖還貸協議等業務,通過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方式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實現既可歸還貸款本息又可繼續繳存。 06 開通“綠色通道”辦理“以舊換新”貸款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采用“以舊換新”方式購買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綠色通道”享受即時受理服務,不需要再預約辦理。